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
YIN CHUAN SHI XING QING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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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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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2日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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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石泰峰、自治区党委副书记、银川市委书记姜志刚对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批示,进一步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全面纵深发展,2018年12月14日,我院党组向兴庆区区委、兴庆区人大常委会就本院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了专题汇报。2018年12月19日,中共银川市兴庆区委出台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要求各部门认真抓好《意见》落实,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为我院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意见》指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在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构建权力监督制约体系所作出的一项重大制度设计,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意见》强调,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对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加强和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三大”战略和践行银川市“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的客观要求,也是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重要举措。
《意见》要求,兴庆区各行政机关和乡镇、街道要深刻认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和区市党委的部署要求上来,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切实维护好国家利益、人民群众利益、社会公平正义,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018年12月21日,区委书记朱韶峰在兴庆区第三届党委第55次常委(扩大)会议上,对我院公益诉讼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做出了批示:“检察机关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切实增强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法院、政法委、司法局、财政局等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全力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强化经费保障,不断加强“两法衔接”平台的建设和应用,形成公益诉讼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公益诉讼工作顺利开展。”
2019年,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好石泰峰书记、姜志刚书记、朱韶峰书记对我院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批示,切实担负起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责任,全面准确把握工作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配合,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审慎地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同时,要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加大宣传公益诉讼职能的覆盖面,确保公益诉讼工作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